在我国生孩子要办理准生证,而准生证的办理有一个前提就是需要结婚证,而未婚生子则是不符合我国的规定,于是就有了违规生育罚款,而具体罚款则是有每个地方的规定来进行确定。以山东为例,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五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600元;对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而生育子女的,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也就是大概3000元左右。
未婚生子的罚金主要是根据各个地方的其具体情况来进行确定的,每个地方的罚款金额均不相同,具体金额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社会抚养费来进行计算,接下来我们就来详细的了解一下部分地区的罚款标准。
1、广东: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2、浙江: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后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征收,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一倍征收,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3、江苏:非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4、海南: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子女的,按所在地市、县(区)、自治县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征收。